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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报讯(通讯员 吕律 记者
沈云)昨日,“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促进长江三角洲联动发展第二次合作会议”在江苏南通召开,三地工商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工商第3、4、5号文件”,就公平交易(经济检查)执法、合同监管、商标品牌保护三个方面,作出了区域一体化联动部署。
这三个文件的签署意味着苏浙沪三地在着力打造一体化市场准入环境、推进执法合作、联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长三角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迈出了更坚实的一步,长三角市场一体化工程已进入全面建设阶段。
异地维权难题被破解
公平交易(经济检查)执法协作协议要求,苏、浙、沪地区工商部门加强执法协作与支援,建立健全“异地受理机制”。也就是说,如果请求人与被请求人不在同一地区的案件,请求人可以就近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并由其负责移送案件线索、反馈处理结果。
该协议还要求三地工商部门建立“重点企业重点商品保护机制”,将把苏浙沪地区市场知名度较高、被假冒侵权情况发生较多的重点企业重点商品列入苏浙沪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商品保护名录,并优先受理其权利人的举报申诉,从快处理违法行为。
三地共建商标保护名录
商标品牌监管合作协议要求三地工商部门建立“重点驰名、著名商标保护名录”,根据商标被侵权的有关情况,将被侵权严重的驰名、著名商标列入重点保护名录,由三省市予以重点保护。
针对“傍名牌”等商标侵权行为,三地工商部门建立了“长三角商标保护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跨区域商标案件的“协办制度”、“督办制度”和案件处理结果的“抄告反馈”制度。
合同示范文本资源共享
合同监管合作协议中规定,三地将建立“合同监管工作联动制度”,通过加强区域之间合同监管的协作关系,在案件联合预警、查处等方面建立协调、配合和协查机制,在格式条款备案、拍卖监管等方面开展联动监管,提高合同监管效果。
在该协议中,还明确提出要建立“合同示范文本资源共享制度”。这意味着,长三角地区将构建长三角地区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数据库,对一些重要的合同示范文本实行统一制订、发布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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